怎样解决中国农业面临的诸多问题?中国农业发展趋势又将是怎样?

发布时间:2011-12-20 19:55:39
 

据调研在线,中国农村改革已经历了二十多年的历史发展,在这二十多年里,中 国的农业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特别是农业产业结构和农业增长方式的重大 突破,不仅带来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而且带来了农民收入的阶段性增长。但 随着中国式的市场经济的确立和发展,农业和农业经济与非农业和国民经济发展 速度不相适应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农业的比较效益开始滑坡,对农民增收的贡献 率也开始下降。因此,解决农业发展的瓶颈、寻找新的农业增长点、实现三个方 面突破是现阶段农业发展问题中的重大而突出问题。>>>更多信息请参考中国市场 调研在线   建立规模化的农业经营模式,实现农业经营体制的突破,是未来农业发展的 必由之路。   现行的农业经营体制是建立在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经营基础之上的小规模经 营方式,这种农业生产的小规模分户经营模式在改革初期确实起到了推动农村经 济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农民增收的积极作用。但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 ,这种小规模的农业经营体制与现代农业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越来越突出。这种 矛盾主要表现在一家一户小规模的经营模式不仅从客观上阻断了农业产业链的有 效连接,使农业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处于一种封闭的、分散的生产状态, 从而降低了农业生产效率,抑制了农业增收潜力。而且还阻碍农村土地的适度规 模化流转,使目前的农业生产工具仍处于一种人畜犁耕的原始状态,迟缓了农业 机械化的研发与推广;使农业生产技术仍停留在农产品总量的增加和化学肥料与高 残留农药的使用上,阻碍了优质化、无公害化生产技术的使用与研发;使农村土地 的价值仍处于一种单一的原始的农产品产出效益上,而无法转化进行交易,用来 从事农业扩大再生产并从其中获取更多利润的资本。因此,建立适度规模的农业 经营模式是未来农业发展的必由之路。   适度规模的农业经营模式不仅有利于农业产业链的有效连接,而且也有利于 避免生产和投入的盲目性,最大限度地降低农业成本,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但这 种规模化经营并不是要回到计划经济的大集体时代,而是在不破坏现有的农村家 庭承包经营体制为前提的一种适度的农业规模经营方式。它是以农户承包的土地 作股份,在农户自愿的基础上实行土地等基本生产资料的规模化经营。这种规模 经营既有别于过去的农业互助组,因为它不要求每一个拥有股份的农户都一定要 亲自参与具体的农业生产与管理,且利益分配存在差别。而过去的农业互助组则 一般要求每一个成员都应参与本组的农业生产与管理,而且收入无差别。也有别 于计划经济时代的人民公社,因为每个农户所投入股份的多少都是自愿的而非强 制,而且按每个农户所投的股份的多少的来分配农业收入;但人民公社时代,土地 的集中带有明显的政策强制性,而且收入分配也是一种没有区别的平均主义的大 锅饭。   当然,这种农业的适度规模化经营不是要动摇和改变现有农村家庭联产承包 体制的基础,剥夺农民的农村土地承包权益,而是要通过这种适度的规模化经营 ,来最大限度地解决好小规模、分散化家庭承包经营条件下的小生产与大市场间 的矛盾,避免因农户分户经营所带来的生产上的盲目性和产品产业结构上的趋同 性所造成的农民利益上损失。   建立专业化的农业分工模式,实现农业生产方式的突破,是未来农业发展的 长期目标。   农业生产成本过高是导致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缓慢的一个重要因素,而影响 农业成本过高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农业专业化分工的缺乏,应该说在农村绝 大多数地方还没有专业化分工的概念。现实的情况是一个家庭,从宏观层面上讲 ,既是农业生产者、农业投入融资者,又是农产品销售者、运输者,同时还兼有 加工者的身份;从微观层面上讲,从选种、播种、管理、收割等具体活动也大都是 一个生产单元(家庭和家庭成员)独自承担。   这种缺乏农业分工的经营模式,一方面增大了农业劳动者的市场风险。由于 目前大多数农民既是生产者,又是销售者,因此他们很难有时间和精力去应付激 烈的市场竞争。况且有不少农民因受文化素质低的影响,也很难准确的判断瞬息 万变的市场信息,因此,大多数农民在激烈市场竞争中,面临不法商人和利益集 团的欺诈与盘剥,总是处于弱势地位。另一方面增大了农业生产者的农业的风险 。如因缺乏专业化种性识别能力,农户在种子、化肥和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的选 购与识别上,容易购买到假货或质价不符的农资产品而上当受骗,导致损失惨重; 在农业品种和产业结构上,因缺乏专业化的市场调查和专业化信息分析,容易盲 目模仿而造成农业品种和产业结构的雷同,导致农业产品的积压或腐烂,出现增 产不增收,甚至减收尴尬局面。在病虫害的防治上,因缺乏专业化技术指导,不 仅浪费了大量的资金,而且因防治时机的把握不准而错过关键防治期,而导致农 作物的减产和农业投资成本的上升。因此,建立专业化的农业分工经营模式是未 来农业发展的长期目标。   这种农业专业化分工模式的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即区域的专业化模式、部 门的专业化模式和作业的专业化模式。   所谓区域专业化模式,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一垸一品”、“一村一品”或 “一乡一品”。即从宏观层面上就是要建成专业化的种植业、养殖业、水产业、 果、林、蔬菜和花卉等田院、村组和乡镇;从微观层面就是要形成规模化的、单一 品种的种植(养殖)场所和集散地。这样既便于生产的管理与技术的指导,最大限 度地减少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浪费和管理环节上的失误,从而降低农业生产成本 ,增加农业收入;又便于销售,这样不仅最大限度节省了销售环节成本,而且有利 于形成规模效应,从而达到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的目的,是农产品在激烈的市场 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   所谓部门的专业化,就是通过农业分工在农村逐步形成相对对立的农业生产 管理,农业技术推广与使用,农产品销售、运输、加工和仓储,农资产品供应, 农业贷款融资和农业保险等部门,彻底改变传统的农村经营模式和经营理念。以 企业化的管理方式,将农业经营由过去的一个生产单元(家庭或家庭成员)单独完 成,变为多个生产单元分工合作,形成专业化的农业生产企业和农业产业工人。 这不仅有利于提高农村劳动生产力,降低农业生产成本,规避农业风险,而且有 利于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安置和转移。   所谓作业的专业化,就是从种(苗)培育,到具体生产环节管理,最后到收割 ,这所有的生产环节不再是由一个家庭或者一个生产单位全部承担完成,而每一 个家庭或者一个生产单位只是承担其中某一个生产环节。如形成专业的粮、棉、 油种(苗)培育专业户,栽插专业户,田间管理(包括施肥、管水、病虫害防治)专 业户和收割(采摘)专业户。这样既减轻了农民的劳动强度,又转移了农村剩余劳 动力,提高了农业劳动者生产效率。更主要的是通过专业化的管理,降低了农业 风险,减少了盲目的农业投入。   建立企业化的法人治理模式,实现农业组织形式的突破,是未来农业发展的 最终选择。   目前中国农业发展的弊端不仅表现在农业经营规模小、农业经营主体分散, 而更突出地表现在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低和农业的合作体系不健全。而一个规范、 有效的农业组织形式和农业合作体系的形成和建立,对加速农业发展,提高农业 经济效益,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的转变将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虽然,在农村的不少地方现在也成立了一些农业中介组织,如农产品经销商 和农产品加工、运输专业大户等农业中介组织。但由于这些中介组织是独立于农 业生产者之外的利益团体,相互间没有利益关联。在缺乏规范的经营管理和基本 的商业道德的经营环境下,面临利益冲突时,最先受到利益伤害的总是农业生产 者。所以,农业生产者的利益在农业中介组织很难得到保障。而原有的农业合作 体系,如农技、水管等农业服务体系,供销社、粮油站等农用生产资料和农产品 购销体系,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农经管理站等农业金融体系随着体制的改革,不是 在转型解体,如农用资料和农产品购销体系;就是其服务功能被弱化,如农业服务 体系在生存危机和利益驱动下,服务意识大打折扣,农民也很难从中得到利益和 实惠。因此,加快建立农民自己的农业组织形式和农业合作体系,是中国农业未 来的最终选择。   这种新型的农业组织形式和农业合作体系,既有别于人民公社时期的以生产 队为农业组织构架和以乡镇购销服务站所为农业合作体系的“一大二公”的农业 组织形式和农业合作体系,也有别于现在缺乏相互利益关联的农业中介组织,而 是一种类似企业法人的治理模式。所谓的企业法人治理模式,就是农民以自己的 土地、资金、生产工具、产品和劳动力资本(包括专业技能、知识产权等无形资本 )作股份,组成统一农业股份合作体系——农业协会和专业股份合作组织。由会员 组成股东大会,再由股东大会选举协会管理层和法人代表。法人对股东负责,股 东有权改选管理层或法人。   农业协会和专业组织,一方面负责本会(组织)成员的农业生产生产资料的组 织和供应,农业生产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农产品的销售、储存和运输,农业发展 资金的组织和融通和农业风险性救济等五个方面的业务,会员通过用自己的股份 作抵押,获得协会或专业组织提供的种子(种苗)、肥料、农药等生产资料;获得农 业增收和病虫害防治的技术支撑和农产品产、加、销、运、储等系列化服务,以 及农业信贷帮的扶和灾害性难关的度过。有效地解决了农户小规模生产与大市场 的矛盾,最大限度地满足每一个生产单元(农户)在生产、技术、资金、销售等方 面的需求。另一方面,作为股东代表与政府和社会利益集团谈判,这样既可彻底 斩断农民与地方政府和基层组织的经济联系纽带,有效地抵制地方政府和相关部 门的不合理的摊派,以及对农业政策性补贴(如粮食、种子、农用生产资料价格等 的方面直接补贴)的强行抵扣和非法侵占,最大限度地保护农民的既得利益不受或 少受不法利益集团的侵害;又可有效地防范市场风险,通过强化谈判主体地位,最 大限度改变谈判中总处于弱势地位的命运,提高谈判价码,尽量减少农民谈判中 的损失。   当然,行业调研显示,要实现上述三个方面的突破会面临很大的难度,因为 它不仅需要人们观念的改变,而且更需要体制的创新和政策的保证。因此,它的 形成、产生和发展也许还需要一个艰难的过程,但无论怎样,它终将成为中国农 业未来发展的最终趋势,这一点将不可置疑。

作者:柚子种子摘自QQ